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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聚焦四项任务抓落实

   日期:2019-03-13     来源:枣庄文明网    

 

  近日,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省“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以后,该局深化担当落实,结合我市实际,聚焦四项重点任务狠抓落实。   聚焦基金安全抓落实。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市区两级联动,突出打击重点,充分利用网络监控、现场检查、举报投诉等多种渠道,严肃查处违约违规违法行为。2019年实现定点医药机构检查、举报线索复查、智能监控3个100%“全覆盖”;规范初审复审两级审核机制,实现医保智能初审100%,住院费用综合复审不低于5%;严格落实6种协议解除规定,对因欺诈骗保被解除协议的医药机构,3年内不再与其签定协议。   聚焦待遇保障抓落实。调整优化医保政策,2019年居民基本医保各级财政补助由490元提高到520元,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由66元提高到70元。对精准扶贫对象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起付线6000元不变,分段报销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使用大病保险特药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从40%提高到60%,使参保群众享受更多的医疗保障权益。   聚焦重点改革抓落实。充分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引领、监督作用,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同向发力,深入推进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医院和医务人员规范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益提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计划今年年底实现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6%以上,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率90%以上,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病种180个,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幅控制在10%以内。   聚焦便民惠民抓落实。全面落实医保便民惠民措施,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行“一站式”结算,探索推行“一窗受理”“综合柜员”模式,简化异地就医手续,缩减门诊特定病种审核办理时限,简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证明材料,降低医药机构质量保证金比例,加大对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医保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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