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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通告!

   日期:2024-08-22     来源:枣庄公安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2024“晟达星耀classic演唱会·枣庄”期间

实施“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2024“晟达星耀classic演唱会·枣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该活动举办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包括但不限于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

       二、使用“低慢小”航空器,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各单位、组织及个人,主动配合民航和公安机关做好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实名登记管理工作。

       三、实施临时管控区域为枣庄市新城文体中心区域(民生路以西、榴园大道以北、太行山路以东、淮河路以南)上方空域,管控时段为2024年8月23日11:00至23:00。在上述管控区域和时段内,除经批准用于活动保障和应急作业的飞行活动外,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四、临时管控期间,凡违法违规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1日






(https://mp.weixin.qq.com/s/V_dBNZsWySu6WwvECjOn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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