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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全市严格执行!

   日期:2024-07-24     来源:枣庄快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促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严格执行明码标价。

       提醒告诫函指出,各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和物业公司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39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价格自律,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

       严格明码标价,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由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组成。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充电场所利用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收费公示栏(价目表)等形式,分别标示充电单价、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采用图片、动画等生动易懂方式展示收费方式和标准,便于用户快速准确理解。

       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等情况自主确定充电服务费。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应执行接网电压等级对应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居民住宅小区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的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自愿申请分时电价政策。具体时段划分、电价标准参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94号)“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价格,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此外,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枣庄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 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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