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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要闻

滕州公布56个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来源:大众网·海报新闻

12月31日,滕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56个行政机关和组织予以公布。

  据了解,经滕州市政府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定行政机关48个,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4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个。

  同时,《公告》指出,所审核确认的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和组织,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委托合法的组织行使执法职权,并与受委托的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同时将受委托的组织和委托的事项向社会公告;在市委工作机关挂牌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挂牌机构名义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凡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报请市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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