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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

来源:大众网

7月26日讯(记者 武甜莹)7月23日,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联合下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起,枣庄将按照每年市级不低于年度事业单位岗位招聘数量10%的比例、区(市)级不低于年度事业单位岗位招聘数量15%的比例,制定专项招聘计划。

  《办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应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及以下;在枣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自2018年(含)起从枣庄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入伍,退役时已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退役后连续 2年内的招聘;大学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复学后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取得学历后连续2年内的招聘。按照批准入伍属地招聘原则,市级招聘对象为从枣庄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各区(市)招聘对象为从本区(市) 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士兵。

  值得注意的是,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 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条件作为条件应聘。

  同时,《办法》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分工负责定向招聘工作,协力抓好落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并及时公开招聘工作中资格审查、个人报名、笔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做到招聘政策公开、招聘方案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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