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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枣庄文明网

 

  为了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枣庄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2019年3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组织了联合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现将条例(草案修改稿)通过枣庄人大网(http://www.zzsrd.gov.cn/)“立法工作”版块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提出,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731号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277800)   联系电话:0632-8166216   电子邮件:sdzzfgw@163.com   传 真:0632-8160089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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