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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落地释“红利”

来源:枣庄文明网

 

  “扣去各项扣除后,我就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这真是个税新政策新年给咱发红包啊!”元旦假期结束刚上班,山东中科蓝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的刘经理就高兴的跟同事们算起了新年收到的个税“红包”。作为家中独子的刘经理,上有老、下有小,身上背着房贷、车贷,接近10000元的月工资,如果按照去年10月1日之前的政策,每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600多元;就算是去年10月1日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每个月也要缴纳个税300多元;而随着今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正式实施,刘经理每月专项扣除超过4000元,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纳税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6项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在滕州市实验小学从教20年的王老师向记者介绍,在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后,他每个月只要缴纳十几元个税,现在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后,他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是税收政策惠及工薪阶层最实际的举措。”谈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王老师说道。   个税新政不仅为枣庄本地人带来“福利”,也同样惠及在枣庄奋斗着的外地人。“作为一个外地人,来到滕州工作后,在这里安家,房贷车贷都要还,家里有老人要照顾,孩子要上学,为了深造自己刚刚参加了在职研究生考试,这次个税改革,我该算是最大的受益者了。”在山东鑫迪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工作的财务人员张经理,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连连点赞。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新《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宣传辅导工作,滕州市税务局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成专家团队,深入企事业单位,主动上门与纳税人面对面交流、点对点辅导,了解纳税人在落实个人所得税新政过程中的疑问和困难,为广大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提供个性化辅导培训,努力让每一位纳税人享受到个税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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