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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专项治理教师有偿补课

来源:枣庄文明网

 

  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3月至8月份,我市将在全市中小学校继续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自觉维护教师良好形象和社会声望。   此次专项活动分为广泛宣传教育、做出公开承诺、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治理查处四个阶段进行。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也可采取邀请媒体监督、委托第三方机构的形式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工作,重点盯紧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点,对于投诉比较集中的个别教师,加强检查监督,及时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相关事件。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   从4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顶风违规补课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经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的相应处分。同时规定,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取消参加各级各类评优资格,所在学校在各级文明校园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优秀教师等荣誉获得者参与有偿补课的,撤销其称号及待遇,并予以通报。参与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的教师,记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系统,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党员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再做出行政处理。对组织有偿补课及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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