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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对标先进”工作

来源:枣庄文明网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对标先进”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市)党委、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结合《中共枣庄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提升标杆 争创一流”学标对标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转发通知要求,要增强对标达标意识。要坚持高点定标,“跳出枣庄看枣庄、跳出部门看部门”,瞄准全国领先、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江苏浙江等地区,从区位条件、产业结构、资源禀赋、发展历程、特色优势等方面,分析确定学习标兵和追赶目标。要聚焦市委、市政府“5951”总体工作思路,明确对标重点领域和内容,深入学习先进地区、单位的经验做法,研究确定追赶超越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比有目标、学有行动、赶有措施。   要强化推进落实举措。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制定“对标先进”工作方案,明确对标单位、对标理由、对标差距、对标目标、对标任务、对标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列出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可操作、有约束、能评价。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对标先进”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全员参与、人人负责的推进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协调共推进的良好局面。   转发通知同时明确了“对标先进”工作方案及工作台账表报送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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