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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人民政府网

近日

枣庄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公布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枣庄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已经市政府核定,现予公布。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的关系,认真做好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努力开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由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另行公布。

       附件:枣庄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枣庄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6日



(http://www.zaozhuang.gov.cn/zcwjk/szfwj/202401/t20240109_18213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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