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大力选树公务员先进典型,进一步展示新时代公务员队伍精神风貌,市委组织部开展枣庄市“最美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示范单位”选树宣传活动。在各区(市)、各部门(单位)推荐基础上,经审核把关、征求意见、综合比选、实地调研,研究提出了拟选树宣传对象名单。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选树宣传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对拟选树宣传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函,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受理单位:枣庄市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举报电话:0632—12380
邮政编码:277800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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