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文明、诚信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放心消费在枣庄”创建工作部署。经企业自愿申请,各区(市)审核上报的2022年度“枣庄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单位(名单见附件),符合创建示范标准,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上述创建示范单位将实行动态管理和长效跟踪,一旦发现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者不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将依据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指南(通则)》的要求,及时撤销“枣庄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和标记。
公示期限: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5日。
监督电话:0632-3286095
电子邮箱:scjgwjk@zz.shandong.cn
附件:2022年度枣庄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枣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
2023年2月6日
2022年度枣庄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https://mp.weixin.qq.com/s/sHlf7UByIxYgTzx_Uko17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