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枣庄要闻

释放消费潜力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来源:指动枣庄

       5月3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2022惠享枣庄消费年”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中国银联鲁南业务部、中国建设银行枣庄分行相关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省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等安排部署,积极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提振消费信心,助力企业走出困境,给市民送实惠,本着“政府引导、金融助力、企业让利”的原则,政府决定拨出专款发放惠民消费券,全面助力我市经济稳定增长。

       据了解,2022年5月22 日至6月30日,各级财政发放汽车消费券约1750万元,6月3日至6月30日,市财政发放餐饮、购物消费券100万元,市商务局联合市建行通过建行生活平台发放75.2万元惠民消费券,省银联给予10%配资、市人民银行组织协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出资参与发放餐饮和购物消费券,各区(市)同期也将发放餐饮、购物消费券。

       本次消费券发放平台为: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关于汽车消费券:2022年5月22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参与活动的汽车零售企业新购买家庭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含7座以上客车、货车、特种用车)且在枣庄市上牌的个人购车者,在2022年8月31日前上牌的,都可以申请领取汽车消费券,不需要市民在平台上抢券。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根据发票金额发放3000-6000元汽车消费券;对购买燃油汽车的个人消费者根据发票金额发放2000-5000元汽车消费券;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购买新车的再增加1000元汽车消费券。

       关于餐饮、购物消费券:2022年6月3日至6月30日24:00,每周五上午10点通过“云闪付”APP向在枣庄市内消费人群发放惠民消费券,共投放4轮,消费券有效期7天,逾期自动作废。需要市民朋友下载登录“云闪付”APP进行抢券。有10元、30元2种面值的餐饮券和购物券,其中10元餐饮券满100元可用、30元餐饮券满200元可用;10元购物券满50元可用、30元购物券满200元可用。



(http://www.zztvzd.com/folder1/folder2/folder73/folder80/2022-05-31/195969.html?_hgOutlink=news/newsDetail&id=195969)

上一篇:“青”力而为共筑梦 “希望小屋”聚大爱

下一篇:让梦想落地,共青团枣庄市委点亮困境儿童的逆境之光!

  • 内容纠错
关闭
同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