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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枣庄这些村庄拟认定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

       9月6日,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发布拟认定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公示公告。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第二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21〕12号)要求,在各省(区、市)推荐和专家评审基础上,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共同审核,拟认定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等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小鲁店村等1000个村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2021年9月10日前进行反映。反映问题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10-59193105。

       其中,我市两个村庄拟认定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刘庄村
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斜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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