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下称交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可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只要事故当事人符合申领条件经过审批后,交通救助基金会将最大可能的为抢救伤者提供保障,减少因交通事故后未得到及时救助而造成伤亡。
近日,枣庄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山亭工作站收到一面写着“救助基金为民排难,爱心善举,雪中送炭”的锦旗。事故当事人家属送来锦旗来表示对交警大队的感谢。
据了解,2021年2月19日13时许,王某驾驶沪CR9***号小型轿车沿山亭区汉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滨湖路交叉路口出,与沿山亭区汉诺路由西向东行驶向左转弯的刘某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刘某某受伤。此事故发生后,刘某某被送到济南省立医院接受治疗,至今不能说话。
由于刘某某家庭经济条件极其困难,交通事故又使原本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山亭事故科科长及办案民警了解情况后,为其开具了交通救助基金告知单,并积极帮助受害者家属申请交通救助基金先期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经过市交警支队救助办的审核,9万余元救助基金很快打入医院账户,伤者得到及时救治,转危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