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工作动态

关于对2016年度新增省级文明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

来源:枣庄文明网
  关于对2016年度新增省级文明单位
  进行考核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镇、街道:
  按照省文明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文明委[2016]11号)安排部署,省文明办将适时对新增文明单位进行抽查。为做好相关工作,枣庄市文明办将于近期对2016年度新增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1月9日开始,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标准
  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的要求,严格对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6年版)》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对近年来本单位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察看现场:对单位文化建设、文明创建氛围等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3、查阅资料:对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6年版)》要求,查阅档案资料。
  三、考核结果运用
  对考核成绩达不到90分的,提请省文明委撤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滕州市文明办联系人:颜文莉  13969409599。
  滕州市文明办
  2017年1月4日
 

上一篇:台儿庄关于做好志愿者及志愿服务团体注册工作的通知(台文明委[2

下一篇:爱心温暖山区留守儿童

  • 内容纠错
关闭
同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