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新增省级文明单位
进行考核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镇、街道:
按照省文明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文明委[2016]11号)安排部署,省文明办将适时对新增文明单位进行抽查。为做好相关工作,枣庄市文明办将于近期对2016年度新增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1月9日开始,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标准
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的要求,严格对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6年版)》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对近年来本单位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察看现场:对单位文化建设、文明创建氛围等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3、查阅资料:对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6年版)》要求,查阅档案资料。
三、考核结果运用
对考核成绩达不到90分的,提请省文明委撤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滕州市文明办联系人:颜文莉 13969409599。
滕州市文明办
2017年1月4日
进行考核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镇、街道:
按照省文明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文明委[2016]11号)安排部署,省文明办将适时对新增文明单位进行抽查。为做好相关工作,枣庄市文明办将于近期对2016年度新增省级文明单位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1月9日开始,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标准
按照《山东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修订稿)》的要求,严格对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6年版)》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察看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对近年来本单位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2、察看现场:对单位文化建设、文明创建氛围等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3、查阅资料:对照《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2016年版)》要求,查阅档案资料。
三、考核结果运用
对考核成绩达不到90分的,提请省文明委撤销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滕州市文明办联系人:颜文莉 13969409599。
滕州市文明办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