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滕州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进行延期,2020年12月1日到2022年11月30日期间,继续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3元执行。
据介绍,此次延期旨在规范滕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费行为,维护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要求,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记者 姚付林)
近日,记者从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滕州对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进行延期,2020年12月1日到2022年11月30日期间,继续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4.3元执行。
据介绍,此次延期旨在规范滕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费行为,维护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要求,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和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上缴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记者 姚付林)
上一篇:安全从“头”开始你做到了吗?
下一篇:薛城一职工获评第三届“齐鲁工匠”